根据教育部《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等有关文件精神,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如下:
一、调剂考生要求
调剂考生应符合下列条件:
1.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;
2.初试成绩(含加分)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;
3.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,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;
4.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,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;
5.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。
二、调剂工作程序
1.考生在调剂系统内填报调剂志愿;
2.学院筛选审核调剂生源,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,考生回复复试通知;
3.考生上传资格核验材料,准备复试;
4.考生参加复试;
5.学院计算综合成绩,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试结果;
6.网上发送待录取通知,考生确认待录取,调剂过程结束。
三、调剂工作要求
1.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、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,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。
2.所有调剂考生须经过国家调剂系统,不经过国家调剂系统的考生不予录取。
3.首次调剂未能调满的专业,可再次组织调剂复试。
4.拟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,由各学院网站公示。
四、拟接受调剂考生的专业与缺额
1.我校拟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与缺额将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情况而定,具体以“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”公布的调剂缺额为准;
2.我校将根据各专业每批次复试录取情况,在“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”内及时公布计划余额信息以及各专业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条件;
3. 我校除理学院-071100 系统科学 专业接收调剂考生的人数按研究方向划分外,其他学院专业接收调剂考生的人数均按专业划分。
校纪检部门监督申诉电话:0511-84402290
研招办招生咨询电话:0511-844023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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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3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