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学位论文报送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张旭发布时间:2023-06-01浏览次数:597

各学院:

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《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(学位办[2023]8号)文件精神,要求加强学位论文保存管理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》及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授予学位的备案、统计、报表工作和颁发学位证书、送交学位论文工作的通知》(86学位办字034号)规定,将已通过的博士论文寄至北京图书馆(现国家图书馆),已通过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,除留存学位授予单位图书馆一份外,还应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大类,分别寄至中国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(现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)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情报研究所(现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)。

报送学位论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、学位论文报送范围

2023年第一批、第二批毕业的所有研究生的学位论文。

保密学位论文暂不收集,请勿报送。因涉及申请专利、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问题需要延期公开的学位论文,请在授权书标注延期公开和延期公开的年限,与公开的学位论文一同报送。

、学位论文电子版格式要求

1.格式要求:PDF格式文件;

2.内容要求:论文全文数据文件需包含纸本论文封面至封底的全部内容,各部分排列顺序应与纸本论文一致,其中授权独创声明页须为纸本论文的授权独创声明页扫描版(作者和导师均需签名),文件各页面显示正常,无乱码、错位,无文档标记;

3.命名规则:专业名称+下划线+作者姓名,例如:马克思主义哲学_张三.pdf。

、学位论文报送时间要求

6月17日前完成2023年第一批、第二批毕业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报送工作,学院汇总后以压缩包形式报学位办,同时提交《学位论文报送信息汇总表》电子版至学位办。

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位论文报送工作,加强组织协调,及时、完整的报送学位论文

 

 

附件:学位论文报送信息汇总表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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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6月1日

学位论文报送信息汇总表.xlsx